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趁“热”打“铁”,钟祥法院“荆楚雷霆2023”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再升温,近日,钟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继续出击,奔赴胡集,协助胡集法庭拘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“老赖”四人。
康某某与刘某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,于2023年经钟祥法院判决生效后,执行法官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,并多次传唤刘某某到院,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返还义务,腾退案涉房屋,但其视若无睹、拒不配合。法院遂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措施。
鲁某某与王某某、郭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于2021年判决生效后,王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,符合司法拘留的条件。2023年8月27日上午10时许,执行法官将王某拘传至胡集法庭,对其开展释法明理、批评教育工作;被执行人王某某认错悔改,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,希望能够分期履行。后其主动筹措资金2万元,并就剩余款项达成和解协议。
张某某与李某某种植回收合同纠纷一案,2019年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但李某某未实际履行,亦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,符合司法拘留的条件。李某某被强制到庭后,终于认识到自身错误并积极筹款4000元。后李某某主动签下承诺书,保证剩余款项在2024年7月底前分批还清。
任某某与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于2020年经钟祥法院判决生效,进入执行程序后,吴某对于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置之不理,承办法官多次传唤吴某到法院接受询问,吴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诿,符合司法拘留的条件。2023年8月27日14时许,吴某被拘传至法院,当即主动筹集2万元归还给申请执行人,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,就剩余款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。
下一步,钟祥法院将继续保持“执行铁拳”常态化,对于有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,进行耐心的释法析理,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;对于暂时没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,加强沟通疏导,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;对于恶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,严厉打击,绝不姑息;坚决捍卫司法权威,维护法律尊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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