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李法官,感谢你为我们着想,回去后一定跟儿子说按时还款!”10月19日,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房贷“断供”引发的追偿权纠纷案件。承办法官李满兼顾情理法,耐心调解,平衡双方权益,最终,双方握手言和,达成调解协议,以被告方当场全部履行,原告撤诉圆满收尾。既降低了银行及企业金融风险,也为借款人“保”住房屋,彰显了司法温度。
2014年8月,钱某从某置业公司贷款购买了商品房一套,双方签订了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及《个人购房借款/担保合同》,由某置业公司为钱某向贷款银行提供担保。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,钱某逾期未偿还贷款,由某置业公司代其向银行支付了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398.71元,某置业公司多次尝试联系钱某均未果,遂诉至社旗法院。
受理该案后,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虽然案情简单,证据充分,易于判决,但住房是民生大事,如果处理不当,将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,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承办法官当即联系被告,但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,案件陷入僵局。为寻找被告下落,承办法官李满、法官助理王鹏来到被告所在村委会了解情况,经调查发现,被告钱某长期在外,现年过三十,至今未婚,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不知被告去向,被告母亲也称被告钱某长期不与家中联系。
考虑到钱某现已过适婚年龄,如果在村里张贴开庭公告,势必会影响到钱某以后成家,承办法官再次联系钱某母亲,耐心向其释法明理,讲明利弊,钱某母亲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,表示愿意主动帮忙偿还欠款,这才有了开头一幕。该案的顺利结案,既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,又让有困难的家庭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,体现了情、理、法的统一,助推法安天下、德润人心,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。(供稿:焦典范)